南京大屠杀是一段极其惨痛的历史,遇难人数的统计和确认是严肃且经过多方面严谨考证的,涉及档案、人证等多种依据。
档案资料记载
侵华日军自身的记录是重要依据。比如,1937年12月14日《东京日日新闻》报道两名日本军官的“杀人竞赛”,这种血腥的记录从侧面反映了当时屠杀的惨烈程度。另外,伪南京自治委员会档案显示,1938年1月至4月,收埋尸体超15.5万具。
国际人士记录
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留下诸多珍贵资料。该组织由西方人士组成,他们在南京大屠杀期间尽力保护中国难民。其成员的日记、报告详细记录了日军暴行和大量死亡情况。如约翰·拉贝的日记,记载了他目睹的日军杀人、强奸等暴行,以及众多平民死亡的场景。
幸存者证词
众多幸存者的回忆和证词是重要参考。他们亲身经历了那场灾难,能讲述具体的屠杀地点、方式和遇难人员情况。通过对这些幸存者的调查和记录,为遇难人数的统计提供了一手资料。
战后调查审判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审判。法庭通过搜集各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文件档案等,最终认定在南京大屠杀中,中国军民遇难人数超过30万。这一结论是基于大量确凿证据得出的,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