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事件作为韩国民主化进程的关键节点,为全斗焕的军事镇压行为提供了直接证据,成为其被起诉的核心依据之一。
事件与法律关联表
事件时间线 | 法律依据或指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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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5月18日 | 光州民众示威遭武力镇压 |
1996年8月26日 | 全斗焕被控“叛乱及内乱罪” |
1997年4月17日 | 法院认定镇压为“违宪行为” |
历史背景
光州事件发生于1980年,全斗焕通过军事政变掌权后,以戒严令镇压光州市民要求民主的示威,造成大量平民伤亡。该事件被长期掩盖,直至1987年韩国民主化后才重启调查。
司法审判中的角色
- 核心证据链:事件中军队的暴力镇压记录、受害者证词及解密文件,直接证明全斗焕违反《国家保安法》和《刑法》中的“滥用职权罪”。
- 定罪关键:法院以光州事件定性全斗焕政权“以暴力维持权力”,构成“内乱罪”要件,最终判处其死刑(后改无期徒刑)。
- 政治影响:审判打破韩国军政特权豁免传统,推动历史清算立法,如《5·18特别法》的出台。
国际视角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1996年报告援引光州事件,呼吁追责践踏人权行为。这一外部压力加速韩国司法系统对全斗焕的审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