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斗焕在韩国历史上因军事政变上台,执政期间有诸多违反民主与法律的行为。1997年虽被特赦,但仍需偿还追缴金,主要原因如下:
原因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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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腐败 | 全斗焕执政期间,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其贪污金额巨大。即使被特赦,法律对其非法所得的追缴是基于财产来源的合法性,特赦主要针对其刑事处罚,不涉及非法财产的处理。 |
违背民主 | 他曾发动军事政变夺权,压制民主运动,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社会动荡。追缴金可视为对受害者和社会的一种补偿,是对其破坏民主秩序行为的一种经济层面的制裁。 |
法律原则 | 韩国法律遵循罪责相适应和违法必究原则,非法所得必须追缴。特赦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其在经济上的违法责任,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