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新因反对文革错误路线遭受迫害,1979年辽宁省委经复查后撤销原判,恢复其名誉与党籍,成为拨乱反正的标志性事件。
平反过程关键节点
时间线梳理
时间节点 | 主要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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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 | 中央推动平反冤假错案,辽宁省委启动复查工作 |
1979年1月 | 专案组重新调查案件,确认其言论属正当批评 |
1979年3月 | 省委常委会决定撤销1970年错误判决 |
1979年3月31日 | 召开公开平反大会,追认其为革命烈士 |
1979年6月 | 《人民日报》报道案件,引发全国对历史教训的反思 |
具体措施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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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依据
省委依据中央关于“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指示,组织政法部门、纪委联合审查原始档案,确认张志新因坚持真理被诬陷。 -
平反决议
1979年3月,省委通过《关于为张志新同志彻底平反昭雪的决定》,恢复其党籍、职务,并定性为“惨遭林彪、‘四人帮’迫害致死”。 -
后续处理
- 对参与迫害的7名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
- 其家属获得抚恤金,遗骸迁至沈阳革命公墓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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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反响
平反后,《光明日报》等媒体连续刊发报道,推动全国范围内思想解放与法治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