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97号令明确了金属人民币发行的法定程序、材质标准及流通管理细则,确保货币发行的规范性与安全性。以下为具体要求分类说明:
发行主体与权限
要点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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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发行机构 |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金属人民币的设计、铸造与发行 |
审批层级 | 金属纪念币发行需报国务院批准,普通流通币由央行依法决策 |
材质与防伪标准
- 材质要求:金属人民币需采用耐磨、耐腐蚀合金,具体成分配比由央行技术标准规定。
- 防伪标识:须包含隐形雕刻、微缩文字等至少三项防伪技术。
流通管理措施
- 兑换机制:商业银行需按央行指导价提供金属币与纸币等值兑换服务。
- 流通限制:禁止故意损毁、熔铸金属币,违者按《人民币管理条例》追责。
发行公示与监督
项目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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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发行前30日需公布面额、图案、发行量及兑换渠道 |
监督机构 | 央行分支机构负责监测市场流通情况,定期上报执行结果 |
(注:以上内容基于中国现行货币管理法规框架整理,具体执行以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