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是中朝两国于1961年7月11日在北京签订的重要条约,对中朝关系和地区局势产生了深远影响。
条约内容
- 政治合作:双方秉持互相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原则,发展和巩固两国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共同保障两国人民的安全和利益。
- 军事互助:当缔约一方受到任何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的武装进攻,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这体现了两国在军事安全上的紧密同盟关系。
- 经济文化交流:双方将在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各个领域,进行密切的合作,互相给予大力的、无私的援助。促进两国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
条约意义
层面 | 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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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朝两国 | 该条约为两国关系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增进了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在军事上为双方提供了安全保障,使得两国能够更专注于国内建设和发展。 |
对地区局势 | 条约在东北亚地区维持了一种战略平衡,遏制了外部势力的挑衅和威胁,为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
对国际关系 | 中朝军事同盟体现了国际关系中独立自主、平等互助的原则,为其他国家之间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提供了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