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降低关税的主要措施
领域 | 措施内容 | 实施时间 |
---|---|---|
消费品 | 服装、家电等进口关税平均下调5% | 2018年7月 |
汽车零部件 | 79种商品关税降至6%以下 | 2021年1月 |
医药产品 | 抗癌药等药品实施零关税 | 2018年5月 |
农产品 | 冻猪肉关税从12%降至8% | 2020年1月 |
此外,我国通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65%的工业品实施零关税,并计划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二、取消非关税壁垒的实践
- 缩减负面清单
- 全国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从2017年的63项减至2023年的31项。
- 自贸试验区清单条目进一步减少至27项。
- 优化通关流程
- 推行“单一窗口”电子报关系统,单证审核时间压缩40%以上。
- 对鲜活农产品实施“绿色通道”优先验放。
- 统一技术标准
- 取消25类工业品强制性认证(如部分汽车零部件)。
- 接受国际通行的检验检测结果,减少重复认证。
- 放宽进口限制
- 取消20种机电产品进口许可管理(如部分医疗设备)。
- 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至1600余类。
三、配套政策支持
- 设立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制度创新
- 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促进贸易对接
- 对中小企业提供关税担保减免政策
以上措施通过降低企业成本、提高贸易便利度,推动我国市场与国际规则深度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