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架构
清末资政院设置总裁、副总裁等职,议员分为钦选和民选;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采用两院制,分参议院和众议院,部分组织架构设计参考了资政院。
机构 | 组织架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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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资政院 | 设总裁、副总裁,议员分钦选、民选 |
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 | 采用两院制,有参议院和众议院 |
职能权力
两者都有一定的立法和监督职能。资政院可议决国家财政预算、税法等;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也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等权力,虽权力范围和行使方式有变化,但基本职能有延续。
选举制度
资政院民选议员选举有一定规则;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选举制度在此基础上发展,虽扩大了选举范围和完善了程序,但选举基本理念和部分规则有一定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