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签署的《海牙公约》(全称《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针对劫持航空器行为制定了明确的国际法律框架,核心条款如下:
一、劫持行为的定义与适用范围
条款内容概要 | 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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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为界定 | 任何人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以武力、威胁或其他胁迫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航空器,或企图实施此类行为,均构成犯罪。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所有缔约国登记的航空器,或航空器降落地在非登记国但嫌疑犯仍在境内的情况。 |
二、缔约国的义务与司法管辖
- 刑事管辖权
- 航空器登记国、降落地国、嫌疑人所在国等均有权行使管辖权。
- 缔约国需将劫持行为定为国内法中的严重犯罪,并规定相应刑罚。
- 引渡与司法合作
- 缔约国应优先考虑将嫌疑人引渡至有管辖权的国家,否则须在本国提起诉讼(“或引渡或起诉”原则)。
- 各国需在调查、取证等环节提供最大限度的司法协助。
三、例外与争议处理
- 排除政治犯罪:劫持行为不得被视为政治犯罪,缔约国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引渡。
- 争议解决:若缔约国对公约解释或适用产生争议,可通过谈判、仲裁或国际法院裁决解决。
(注:公约原文共14条,上述为与劫持行为直接相关的核心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