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海牙公约》旨在打击劫机等危害航空安全的犯罪行为,推动国际刑事司法协作。
一、公约全称与基本信息
项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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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 | 《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 |
签署时间 | 1970年12月16日 |
生效时间 | 1971年10月14日 |
核心原则 | 要求缔约国将劫机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并建立引渡或起诉的司法机制 |
成员国数量 | 截至2023年,已有185个国家批准或加入 |
二、针对的国际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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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劫持航空器
包括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或干扰机组人员操作。 -
危害机上人员安全
对乘客、机组人员实施人身伤害或暴力威胁,例如携带武器登机进行恐吓。 -
协助劫机行为
为劫机者提供资金、武器、情报等支持,或策划劫机行动的组织者与共犯。
三、公约执行措施
- 国内立法义务:要求各国通过法律明确劫机为严重犯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 司法管辖权:允许案发地国、飞机注册国、降落地国等多方行使司法权。
- 国际合作:缔约国需共享情报、协助调查取证,并优先考虑引渡请求。
四、典型案例与影响
1970年代后,全球劫机事件因公约实施显著下降。例如:
- 1976年法国与以色列合作,成功解救被劫持至乌干达恩德培机场的人质;
- 2014年国际刑警组织依据公约框架,协调多国逮捕跨国劫机团伙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