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流为界划分地区时,条约通常遵循一定原则以明确边界。这些原则受河流自然属性、历史因素等影响。
不同类型河流的划分原则
河流类型 | 划分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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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航河流 | 一般以主航道中心线为界。主航道中心线是船舶常年习惯航行的路线,能兼顾双方对河流利用的需求。比如,中俄以黑龙江部分河段为界,就依据主航道中心线划分。 |
不可通航河流 | 多以河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为界。这样划分相对公平,使双方都能合理利用水资源。如一些较小的跨境溪流,常按此原则。 |
特殊情况的处理
当河流出现改道、干涸等情况时,条约会根据历史习惯和公平原则重新界定。若因自然原因缓慢改道,边界随之移动;若是急剧改道,一般维持原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