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孙中山辞去大元帅职务后,护法军政府的权力核心由革命派转向地方军阀,引发组织结构与政治目标的多重转变。
一、权力核心的转移
原护法军政府以孙中山为领导核心,其辞职后,滇系、桂系军阀(如陆荣廷、唐继尧)掌握实权。他们通过改组军政府,将大元帅制改为七总裁合议制,孙中山仅列名总裁之一,实际决策权被地方势力架空。
二、政治架构的调整
改革前(1917-1918) | 改革后(1918-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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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帅独掌军政大权 | 七总裁集体领导 |
革命派主导核心部门 | 地方军阀控制军事、财政 |
统一护法纲领 | 各派系自行制定政策 |
三、军事与财政的分裂
- 军事割据:滇、桂军阀拒绝服从军政府统一调遣,以省为单位划分势力范围。例如,广东由桂系控制,云南由滇系把持。
- 财政独立:地方截留税收,军政府失去经济统筹能力,仅靠部分商税和华侨捐款维持运作。
四、政治目标的异化
护法运动初期以“恢复《临时约法》”为旗帜,孙中山辞职后,军政府逐渐沦为军阀争夺地盘的合法性工具。例如:
- 桂系与北洋政府秘密谈判,试图换取地方自治权;
- 滇系以护法名义扩张西南势力,偏离反北洋核心目标。
五、革命力量的边缘化
孙中山派系成员(如胡汉民、廖仲恺)被排挤出决策层,部分追随者转而南下重组革命力量,为后续建立广东革命政府埋下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