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强化纪律监督、发动群众检举、严惩典型案件及思想教育相结合,系统整治党内违法乱纪行为。
一、组织建设与监督体系
措施 | 内容 |
---|---|
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由朱德任书记,负责统一监督党员干部行为 |
建立地方监察机构 | 省、市、县三级设立纪委,形成垂直管理体系 |
二、群众参与与检举机制
- 发动基层检举:鼓励群众通过信访、举报等方式揭发贪污腐化现象
- 公开典型案例:通过《人民日报》等媒体曝光腐化分子,形成舆论压力
- 设立调查组:派出工作组深入地方核查问题线索
三、严厉惩处与法律制裁
- 分级处理原则
- 轻者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 重者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如刘青山、张子善案)
- 典型案件震慑
- 1951-1952年查处超150万起案件,4%涉及贪污受贿
- 华北地区1950年清退赃款达旧币3.8亿元
四、思想教育与制度完善
- 组织学习运动:开展《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等文献集体学习
- 制定行为规范:颁布《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
- 建立定期汇报制度:要求党员干部每季度提交廉洁自律报告
五、长效治理机制
- 财务公开试点:在部分单位试行收支透明化
- 轮岗审计制度:对经济岗位实行定期轮换与离任审计
- 党员承诺书:要求新入党人员签署廉洁履职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