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根据《专利法》第六章规定,强制许可适用于以下情形:
- 公共利益需求(如公共卫生事件)
- 专利权人未实施专利(自授权满3年且无正当理由)
- 依赖性专利实施受阻(后一专利需重大技术进步)
条件类型 | 具体标准 | 审查机构 |
---|---|---|
公共利益 | 国家紧急状态/非商业公共用途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未实施专利 | 三年未使用且无正当理由 | 省级以上政府部门 |
二、实施流程与限制
- 申请与审查
- 申请人需提交书面请求及证据材料
- 审查周期通常为3-6个月,需听证专利权人意见
- 许可范围
- 仅限中国市场内制造、使用
- 不得转让许可或用于出口
三、补偿机制设计
- 协商优先:双方可自行约定费用标准
- 行政裁决:参考专利类型、实施规模、市场价值等因素,由主管部门裁定
- 医药类专利补偿通常为销售额的0.5%-5%
- 工业技术类专利补偿按行业平均费率计算
四、争议解决路径
- 行政复议:对行政决定不服可向国务院申请复审
- 司法诉讼:专利权人可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侵权诉讼
- 国际协调:涉及跨国专利时需参照《TRIPS协定》第31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