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战及战后时期,英法意希等国出于各自利益考量,对土耳其民族主义运动进行了多方面干预。
军事干预
- 占领重要地区:一战结束后,协约国(包括英法意希等)通过《色佛尔条约》企图瓜分土耳其。希腊军队在协约国支持下,于1919年5月占领了士麦那(今伊兹密尔)及其周边地区,这是对土耳其民族主义运动兴起的直接军事回应,旨在遏制土耳其民族主义力量的发展,削弱土耳其的领土和资源基础。
- 军事封锁:英法等国利用其海上优势,对土耳其沿海地区进行军事封锁,切断了土耳其的对外贸易和军事补给线。这使得土耳其民族主义武装力量在武器、物资等方面面临严重短缺,限制了其军事行动能力和发展壮大。
政治干预
- 扶持亲西方势力:英法意希等国试图在土耳其内部扶持亲西方的政治势力,以对抗民族主义运动。他们支持一些旧的奥斯曼贵族和政治团体,试图维持对土耳其的间接控制。这些亲西方势力在政治上主张妥协和服从协约国的安排,与民族主义者的独立和自主诉求形成鲜明对比。
- 外交孤立:在国际外交舞台上,英法意希等国联合起来,对土耳其民族主义政府进行孤立。他们拒绝承认土耳其民族主义者建立的政权,阻止土耳其在国际上获得合法地位和支持。这使得土耳其在外交上陷入困境,难以争取到国际社会的同情和援助。
经济干预
- 控制经济命脉:协约国通过《色佛尔条约》等手段,控制了土耳其的经济命脉,包括海关、铁路、矿山等重要经济领域。英法等国的企业在土耳其获得了大量经济特权,这严重损害了土耳其的经济主权,阻碍了土耳其民族经济的发展,也削弱了民族主义运动的经济基础。
- 经济制裁:对土耳其实施经济制裁,限制其对外贸易和金融活动。这导致土耳其国内物价飞涨、货币贬值,经济陷入混乱,民众生活困苦,给民族主义运动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