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的判决总体得到同盟国承认,但部分国家对量刑存在争议;战后因政治形势变化,部分战犯获减刑或提前释放。
一、同盟国对判决结果的立场分歧
东京审判(1946-1948年)由11个同盟国法官组成的国际军事法庭主导,判决25名甲级战犯有罪,其中7人处以死刑。
- 多数国家支持判决:中国、美国、英国等核心同盟国认为审判结果符合正义原则,尤其是对侵华日军罪行的追究。
- 部分国家提出异议:
- 印度法官帕尔主张所有被告无罪,认为审判是“胜利者的正义”。
- 澳大利亚、菲律宾等国认为量刑不足,未充分追究天皇责任。
二、后续减刑与特例处理案例
冷战格局形成后,美国基于政治需要调整对日政策,导致部分战犯被提前释放或减刑:
人物 | 原判刑期 | 减刑/释放时间 | 原因 |
---|---|---|---|
岸信介 | 终身监禁 | 1948年释放 | 美国扶持亲美政权 |
重光葵 | 7年监禁 | 1950年假释 | 协助美军占领 |
贺屋兴宣 | 终身监禁 | 1958年赦免 | 日美安保条约谈判 |
- 减刑背景:
- 美国为遏制共产主义,将日本纳入反共阵营,推动释放经济官僚与右翼政客。
-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驻日盟军总部宣布对刑期10年以上者分批假释。
- 特例争议:
- 昭和天皇未被起诉,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 部分乙级、丙级战犯未受审判,1952年《旧金山和约》生效后日本自行赦免。
三、国际社会与受害者群体的反应
- 中国立场:
- 国民政府与新中国均谴责减刑行为,认为违背审判初衷。
- 1956年新中国独立审判日本战犯,但未执行死刑,与东京审判形成对比。
- 亚洲受害国:
- 韩国、菲律宾等国民间持续要求追究责任,但受冷战格局限制未获回应。
- 部分减刑战犯重返政坛(如岸信介任首相),引发东亚外交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