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征噢是中国杰出的国际法学家,1985-1993年担任国际法院法官,在国际法院任职期间,有诸多与其他国家法官合作及争议案例。
合作案例
- 洛克比空难案:1992年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要求利比亚交出两名被指控的嫌疑人。在国际法院审理此案件过程中,倪征噢与其他国家法官共同合作,依据国际法相关原则和规定,仔细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大家在讨论和分析案件时相互交流、相互启发,共同探寻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以维护国际秩序和法律尊严。
- 陆地、岛屿和海洋边界争端案:涉及多个国家在陆地、岛屿及海洋划界方面的复杂问题。倪征噢和其他法官一起,深入研究历史资料、国际条约以及相关国家的主张。在会议中,他们积极沟通协调,从不同的法律视角和国家立场出发,探讨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确保裁决结果公平公正。
争议案例
- 渔业管辖权争端案:在处理某些国家间渔业管辖权范围的争议时,不同国家的法官基于各自国家的渔业利益和法律观点产生了分歧。部分法官可能更倾向于强调沿海国的专属经济区权利,而另一些法官则认为应综合考虑传统渔业权益等因素。倪征噢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依据国际法准则发表自己的观点,与持有不同意见的法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力图使裁决符合国际法精神和公平正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