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卢旺达发生了震惊世界的种族大屠杀,约有80万至100万人丧生。为了维护正义、促进国家和解,卢旺达政府于1995年4月6日启动审判。
针对的罪行
- 种族灭绝罪:在大屠杀期间,胡图族极端分子对图西族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屠杀,这严重违反了基本人权和人类道义。种族灭绝行为旨在消灭特定的民族、种族群体,是极其严重的国际犯罪。
- 反人类罪:除了直接的屠杀行为,还包括迫害、强奸、大规模驱逐等非人道行为。这些行为不仅针对图西族,也涉及其他一些反对种族屠杀政策的胡图族人士,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 战争罪:在冲突中,各方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如使用暴力手段针对平民、破坏民用设施等,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稳定。
针对的责任人
- 高级官员:包括政府官员、军队高级将领等。他们在种族大屠杀中起到了组织、策划和指挥的作用,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资源,推动了屠杀行动的实施。
- 地方领导:地方行政长官、社区领袖等,他们在当地煽动仇恨情绪,组织和参与了对图西族的屠杀行动,在一定区域内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 媒体人员:一些媒体机构和记者通过广播、报纸等媒体渠道,传播仇恨言论和虚假信息,煽动民众的暴力情绪,为种族大屠杀的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