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范围
类别 | 覆盖对象 |
---|---|
公职人员 | 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在职人员 |
家庭成员 | 配偶、未成年子女(含收养、继子女) |
二、申报财产类型
- 不动产:名下房产、土地及其交易记录。
- 动产:车辆、贵重物品(单件价值超10万元)。
- 金融资产:存款、股票、基金、保险等投资性产品。
- 其他收入:劳务报酬、投资收益、赠与或继承财产。
三、申报流程与要求
- 申报频率:每年定期申报,职务变动或大额财产异动需30日内补充申报。
- 审核机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监察机关核查信息真实性。
- 公示范围:部分敏感岗位需向社会公示,其他岗位内部备案。
四、违规处理措施
- 隐瞒或虚假申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级、撤职等政务处分。
- 涉及腐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缴非法所得。
以上规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条文明确,旨在强化廉政监督,预防利益输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