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强奸案中驻日美军犯罪的司法管辖权究竟该如何处理呢?
驻日美军犯罪司法管辖权的处理主要依据《日美地位协定》。该协定规定,在美军犯罪时,如果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犯罪,日本司法当局一般无管辖权;若犯罪发生在非执行公务期间,且日本方面掌握了犯罪证据,在嫌疑人被移交给日本司法当局后,日本有管辖权。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美军常常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将涉案人员移交给日本司法当局。例如在一些强奸案中,美军以保护嫌疑人权利、进行内部调查等为由,使得日本司法当局难以第一时间介入。另一方面,即便日本获得管辖权,在审判过程中也会受到美国方面的压力,审判结果可能无法体现公平公正。这种情况不仅损害了日本司法主权,也引起了日本民众的强烈不满,他们多次举行抗议活动,要求修改《日美地位协定》,以确保日本在驻日美军犯罪案件上拥有完整的司法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