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在审核电子化注册申请时,需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结合线上与线下流程完成资质核验。以下是核心审核要点及操作流程:
一、资质核验流程
| 审核环节 | 内容说明 | 法律依据 |
|---|---|---|
| 主体资格 | 核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法人身份证件、医疗机构代码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15条 |
| 电子签名 | 验证申请人电子签名有效性及签署时间戳 | 《电子签名法》第13条 |
| 数据加密 | 确认上传文件加密方式符合国家信息安全标准 |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
二、材料真实性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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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比对
- 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平台核验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诊疗科目与营业执照一致性。
- 使用OCR技术自动识别上传材料中的文字与电子签名是否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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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复核
- 对存疑材料(如特殊设备资质证明)要求原件邮寄至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复审。
- 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医疗机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是否一致。
三、信息一致性校验
医疗机构需确保以下信息完全一致:
- 电子申请表与线下备案表内容
- 医师执业证书编号与国家医师电子注册系统记录
- 医疗设备注册证编号与国家药监局数据库
四、系统操作规范
- 权限管理
- 仅限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账号操作,禁止跨区域审核。
- 留痕机制
- 审核记录需保存至少5年,包括退回理由、修改记录及最终审批人信息。
五、法律风险防控
- 禁止行为:伪造电子材料、冒用他人电子签名、篡改系统数据。
- 追责依据:违反《刑法》第286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或《网络安全法》第44条(侵犯个人信息罪)。
通过以上流程,医疗机构可确保电子化注册审核的合法性与安全性,同时提升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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