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印度侨民在南非遭受系统性经济压迫,包括税收歧视、贸易限制、土地剥夺等形式,深刻影响其生存与发展。
一、税收压迫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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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头税(PollTax)
1895年纳塔尔殖民政府强制向所有未续签契约的印度劳工征收每年3英镑的人头税,相当于普通劳工3个月工资,导致数万人陷入债务循环。 -
差别化关税
印度商人进口商品需缴纳高于欧洲商人的关税,例如1908年《亚洲商人许可证法》对印度纺织品额外征收5%附加税。
二、商业与就业限制
压迫形式 | 具体内容 | 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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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许可证制度 | 印度商人需支付高额费用获取营业许可,且不得在主要城区设店 | 1897-1911年 |
职业禁令 | 禁止印度裔从事矿业、铁路管理等行业,仅允许低薪岗位 | 1904年后 |
三、土地与居住权剥夺
- 土地所有权限制:根据1913年《土著土地法》,印度侨民被禁止在“白人专属区”购置土地,导致75%务农群体失去生产资料。
- 集中居住政策:强制迁移至隔离区域(如德班印度人区),居住密度达白人区的3倍,基础设施匮乏。
四、工资与信贷歧视
- 同工不同酬:印度劳工薪资仅为欧洲裔工人的1/3,例如铁路工人周薪仅10先令(欧洲工人30先令)。
- 金融排斥:银行拒绝向印度企业提供贷款,迫使依赖高利贷(年利率超50%)。
五、系统性法律压迫
- 通行证制度:印度人需随身携带身份文件,违反者罚款或监禁,仅1908年德班就有2,300起相关诉讼。
- 商品限售令:禁止印度商户销售谷物、糖等大宗商品,切断主要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