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年中普《通商条约》签订后,普鲁士人在华获得了一系列权益,能够开展多种活动。以下为您列举主要的几类:
活动类型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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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贸易 | 可在开放口岸租地建屋、设立栈房,从事合法商业贸易,可自由雇佣华人帮工等。 |
文化宗教 | 可以设立教堂、医院、学校等,传播宗教与西方文化知识,还能出版刊物。 |
居住生活 | 在指定区域内可自行建房居住,享受与其他有约国家公民同等居住权利。 |
普鲁士人在华从事上述活动时,需遵守中国的法律规定,不能有危害中国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