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通过独立司法体系、严谨诉讼程序和多元监督机制确保审判公正。
保障机制 | 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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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 | 法官由总理提名、总统任命,避免行政干预;首席大法官主导法官遴选体系 |
对抗式审理 | 采用普通法系对抗模式,双方平等举证质证,证人须接受交叉盘问 |
证据规则 | 强制披露有利/不利证据,庭前交换证词并提交反对意见 |
程序透明 | 庭前会议明确争议焦点,开庭陈词提前公开,庭审全程可追溯 |
国际标准兼容 | 设立国际商事法庭(SICC),由国际法官审理跨境案件 |
社会监督 | 允许公益组织代表诉讼,公众可旁听非涉密案件 |
新加坡司法体系通过分权制衡、程序正义及外部监督三重路径,确保个案审理的公正性与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