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这些职责的有效实施?
南江县人民政府作为县域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主体,需统筹协调以下核心职责:
一、政策规划与制度保障
- 制定符合县域实际的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 建立乡村振兴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 完善"三权分置"土地制度改革配套措施
二、产业振兴与经济发展
- 打造茶叶、中药材等特色农业产业集群
-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附表1)
- 推动电商助农平台建设
三、生态宜居建设
-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 推进"厕所革命"和污水治理工程
- 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
- 推进城乡教育医疗资源均衡配置
-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五、基层治理能力建设
- 强化村级党组织建设
- 推进"法律进乡村"普法工程
- 建立村民自治协商机制
(附表1:南江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规划)
产业类型 | 布局区域 | 建设目标 | 完成时限 |
---|---|---|---|
茶叶种植 | 黄洋镇 | 标准化基地5000亩 | 2025年 |
中药材 | 光雾山镇 | GAP认证基地3000亩 | 2024年 |
生态养殖 | 云顶镇 | 绿色食品认证企业5家 | 2026年 |
注:具体实施需严格遵守《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保障村民权益,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