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联合声明》及香港基本法等协议和法律文件中包含诸多保障香港公民自由权的措施。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人身自由
香港公民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拘留、监禁。除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居民的身体、剥夺或限制居民的人身自由,禁止对居民施行酷刑、任意或非法剥夺居民的生命。这确保了香港公民在人身方面能得到充分保障,正常生活和行动不被无端干扰。
言论、新闻、出版自由
香港公民可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通过新闻媒体和出版刊物等多种渠道,传播信息和表达意见。这种自由促进了香港社会的信息流通和思想交流,为文化的多元发展和社会的监督提供了保障。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公民有权依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这使得香港公民能够通过和平有序的方式,表达自己对于社会事务的诉求和意见,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过程中。
宗教信仰自由
香港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开传教和举行、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不同的宗教信仰在香港都能得到尊重和保护,各种宗教活动得以正常开展,维护了香港多元文化和宗教和谐共处的局面。
这些保障措施在相关协议和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共同构建起香港公民自由权的保护体系,让香港公民能在法治的框架内充分享有自由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