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针对革命形势,要求重建党团组织以强化领导核心,同时完善司法体系保障政权合法性。
一、恢复党团组织的具体要求
要求方向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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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重建 | 重建地方党团基层组织,确保每级政府、军队中设立党组织,强化垂直管理体系。 |
干部选拔与培训 | 优先选拔工农骨干,开展政治教育课程,提升党员对革命任务的认识与执行力。 |
群众动员机制 | 通过党团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土地改革、武装斗争,建立农会、工会等外围团体辅助工作。 |
二、建立苏维埃司法系统的具体要求
- 法律体系构建
- 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等基础法律,明确工农权益与反革命行为界定。
- 颁布土地法、劳动法等专项法规,规范经济与社会秩序。
- 司法机构设置
- 设立中央至地方的各级裁判部、政治保卫局,实行审判与侦查分离制度。
- 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吸收工农代表参与案件审理,增强司法公信力。
- 执行与监督保障
- 严惩贪污腐败、消极怠工行为,建立工农检察部监督司法过程,确保政策落实。
- 通过《红色中华》等刊物公开典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并强化群众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