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为应对2015年股灾后的市场波动,中国于2016年1月正式引入熔断机制,但该机制在实施4天后因加剧恐慌性抛售被紧急叫停。
内容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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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 2016年1月1日 |
触发阈值 | 沪深300指数涨跌达5%暂停15分钟,达7%全天停盘 |
实施背景 | 2015年股灾后推出,旨在控制非理性波动 |
首次熔断 | 2016年1月4日,沪深300指数触发两次熔断,全天交易仅2.5小时 |
暂停时间 | 2016年1月8日,三大交易所宣布暂停 |
关键事件节点
- 2015年9月:证监会发布熔断机制通知,计划次年实施
- 2016年1月7日:单日触发两次熔断,上证指数跌幅超7%
- 2016年12月:深港通开通,全年市场仍下跌12.31%
政策调整关联
- 注册制改革与战略新兴板计划在2016年搁置
- 熔断机制暂停后,涨跌停板制度继续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