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美英法通过《巴黎协定》等机制,以驻军、基地部署及条约义务延续对西德军事影响力,确保冷战时期战略布局。
驻军与基地体系保留
根据1954年签署的《巴黎协定》,三国在协定生效后仍可保留部分驻军。截至1955年数据:
国家 | 驻军人数 | 主要基地分布 |
---|---|---|
美国 | 25万 | 法兰克福、斯图加特 |
英国 | 7.5万 | 不来梅、汉诺威 |
法国 | 5万 | 巴登-符腾堡地区 |
联合防御框架嵌入
- 北约体系绑定
西德1955年加入北约,美英法军队作为北约成员,以“集体防御”名义长期驻扎。例如莱茵河沿岸的防空雷达网络由三国联合运营。 - 军事指挥权保留
柏林地区仍由四国(含苏联)共管,三国在柏林保留独立驻军及通行权,直至1990年《最终解决德国问题条约》签署。
法律条款延续
- 《占领法规》部分条款保留:三国保有在“德国统一前”的军事行动授权,包括紧急状态介入权。
- 核武器部署权:美国通过《双边核协议》在西德部署战术核武器,英国参与核弹头维护,法国则保留独立核威慑联动机制。
后勤与经济支持
三国通过“驻军地位协定”确保物资供给,例如:
- 美军使用西德境内80条铁路专线
- 法国在马赛港设立对德驻军补给中心
- 英国空军在莱茵兰地区保留12处燃油储备库
情报与训练合作
建立联合军事院校(如巴特特尔茨的北约军校),并通过“联合情报委员会”共享对东德监视数据,维持三国军事存在的情报支点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