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3年《巴黎和约》签署后,英国需按条约规定撤离驻美军队。具体执行过程分为以下阶段:
撤军条款执行流程
时间节点 | 执行内容 | 涉及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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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3年4月-9月 | 正式停火协议生效 | 北美十三州全境 |
1783年11月 | 纽约驻军开始撤离 | 纽约港口及要塞 |
1784年1月 | 五大湖区域驻军转移 | 尼亚加拉等军事据点 |
1784年6月 | 完成主要兵力撤出 | 大西洋沿岸城市群 |
1796年 | 完全撤离西北领地驻军 | 俄亥俄河流域 |
执行难点与应对措施
- 驻军交接耗时:因运输能力限制,纽约驻军耗时7个月完成撤离
- 要塞移交争议:底特律等战略要地通过美英联合委员会协调处理
- 物资清运问题:英军遗留的军事装备经双方代表登记造册后分批转移
监督机制实施
- 设立联合监察小组(含法方代表)
- 每月提交撤军进度报告
- 关键据点的双重核查制度
撤军过程中出现部分据点延迟交接情况,主要涉及边境防御工事。最终通过1785年补充备忘录确定具体时间表,确保条约完整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