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非共产党员的法律专家,张志让始终与中国共产党紧密合作,长期以党外身份投身革命与法治事业,展现出对党的绝对忠诚与行动一致性。
关键事件与行动对应表
历史背景 | 具体行动 | 与党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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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革命失败后 | 在上海从事律师职业,秘密为被捕的郑绍文、吴亮平等党内干部辩护 | 与地下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接受指示开展营救工作 |
抗日战争时期 | 参与周恩来、董必武组织的聚会,领导桂林抗日救国活动 | 直接接受党的指示,成为党在文化界、司法界的可靠盟友 |
解放战争期间 | 起草《拒检运动宣言》,组织复旦大学教授罢教抗议“五·二〇血案” | 通过民主宣言揭露国民党罪行,行动前主动与党组织协商策略 |
新中国成立后 | 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近30年,参与废除旧法统、建立新司法体系 | 作为党外人士与沈钧儒、董必武等党内领导合作无间 |
核心理念支撑
政治立场一致性
- 研读马克思主义著作后,认定“共产党事业必定成功”
- 主动提交万言自传申请入党,但服从组织安排留在党外发挥统战作用
实践行动同步性
- 领导高校教授群体发表20余篇反内战宣言,均由其执笔并带头署名
- 在司法审判中严格遵循“为人民民主专政服务”原则,成为新中国法治奠基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