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巳条约》(1905年)与《丁未七款条约》(1907年)均为日本对朝鲜半岛实施殖民控制的关键步骤,两者在强化日本特权、削弱朝鲜主权方面存在显著延续性。以下通过具体维度对比分析:
一、政治控制权的深化
内容维度 | 《乙巳条约》 | 《丁未七款条约》 |
---|---|---|
外交权剥夺 | 朝鲜外交事务由日本外务省直接管辖 | 进一步限制朝鲜对外缔结条约的自主性 |
行政干预 | 日本设立“统监府”监督内政 | 强化统监权力,直接任命地方官吏 |
《乙巳条约》通过设立“统监府”架空朝鲜政府,而1907年条约则细化统监权力范围,例如要求朝鲜高级官员任免需经日本同意,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控制体系。
二、军事与经济渗透的扩展
- 军事部署
- 乙巳条款:日本以“保护侨民”为名驻军朝鲜半岛。
- 丁未条款:扩大驻军规模,并强制朝鲜解散军队,仅保留少量警察力量。
- 经济攫取
- 两者均赋予日本资本在朝开矿、筑路的垄断权,但1907年条约新增“土地征用”条款,允许日本无偿占用农田及基础设施用地。
三、文化同化政策的延续
- 教育控制:两条约均规定日语为朝鲜官方教学语言,1907年进一步要求销毁朝鲜历史教材,推行“皇民化”教育。
- 舆论管制:《丁未七款条约》明确查封反日报刊,延续《乙巳条约》对朝鲜媒体的审查制度。
四、法律特权的强化
《乙巳条约》确立日本在朝领事裁判权,1907年条约将此特权扩展至民事纠纷领域,并规定朝鲜法院需聘请日本法官参与审判,司法体系彻底受制于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