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共、美三方协商成立停战机构这一历史事件有着重要意义。1946年1月5日,三方达成《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的协议》。1月7日,由国民党代表张群、共产党代表周恩来、美国代表马歇尔组成军事三人小组,负责指导停战、恢复交通和整编军队等事宜。1月10日,发布了《关于停止国内冲突的命令和声明》,同时决定在北平设立由国、共、美三方代表组成的军事调处执行部,负责监督执行停战协定。所以从关键节点来看,主要的协商及确定成立相关停战监督机构的时间集中在1946年1月。
协商关键时间 | 协商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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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月5日 | 达成《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的协议》 |
1946年1月7日 | 军事三人小组成立 |
1946年1月10日 | 发布停战命令与声明,决定设立军事调处执行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