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与界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财产类型 | 法律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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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论登记时间或来源,均属共同财产。 |
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 包括个体经营、合伙企业分红、股票、基金等投资产生的收益。 |
知识产权收益 | 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明确可取得的知识产权收入(如专利费、稿费)。 |
继承或受赠财产 | 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归一方所有,否则视为共同财产。 |
房产、车辆等不动产/动产 | 婚后购买或登记在双方名下,无论出资方为谁,原则上均属共同财产。 |
二、分割原则与实务操作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财产分割需遵循以下原则:
- 协议优先:双方可协商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如房产归子女、债务分担等)。
- 照顾无过错方:若一方存在家暴、出轨等过错行为,法院可能判决其少分财产。
- 有利生产与生活:对生产经营性财产(如公司股权),优先考虑实际经营方的权益。
- 公平合理:结合财产来源、贡献度、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判定。
特殊情况处理
- 房产分割:
- 婚前一方全款购房且登记在己方名下,属个人财产。
- 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需补偿对方还贷部分及增值收益。
- 债务承担: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承担。
三、法律救济途径
若一方隐匿、转移财产,另一方可:
-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如银行流水、股权信息)。
- 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请求法院少分或不分财产给过错方。
提示:财产分割需以离婚为前提,若未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由法官根据证据判决。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