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总统选举会是民国初期政治进程中的重要事件,该选举会给黎元洪颁发相关证书,其合法性和历史意义在学界有诸多探讨。
合法性评价
- 从法律程序角度:当时依据《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规定了总统、副总统选举办法。选举会按此程序进行投票,黎元洪获法定票数当选副总统并获证书,从表面看符合当时法律程序。但当时政治环境复杂,国会受多方政治势力干预,选举并非完全自由公正。例如袁世凯为控制选举,指使公民党等势力干扰选举,使得选举的公正性大打折扣,这也让黎元洪当选证书的合法性蒙上阴影。
- 从权力制衡角度:设置总统、副总统并通过选举确认,是为构建权力制衡体系。黎元洪获证书代表其在这一体系中有法定地位,理论上可对总统权力形成一定制衡。然而,实际中袁世凯权力欲极强,黎元洪虽有副总统之名,却难以发挥制衡作用,这也影响了证书所代表的合法性实质。
历史意义评价
角度 | 具体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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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制度建设 | 1913年选举是民国尝试建立民主共和选举制度的实践,给黎元洪颁发证书标志着这一制度在形式上的运行,为后续政治制度发展提供了经验和教训。 |
政治势力平衡 | 黎元洪是武昌首义元勋,有一定政治影响力。给他颁发证书一定程度上是对南方革命势力的安抚,有助于平衡南北政治势力,稳定当时动荡的政治局势。 |
民主观念传播 | 选举及颁发证书的过程向民众展示了民主选举的程序和理念,尽管存在缺陷,但对民主观念在国内的传播起到了推动作用,激发了民众对政治参与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