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国际公约与多边机制
中国加入并履行多项核安全国际公约,包括:
公约或机制名称 | 中国参与形式 | 主要贡献 |
---|---|---|
《核安全公约》 | 缔约国,定期提交国家报告 | 推动公约修订,分享监管经验 |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 | 理事国,提供技术资金支持 | 协助发展中国家提升核安保能力 |
全球核安全峰会 | 连续四届参会并提出倡议 | 倡导建立“核安全命运共同体” |
二、建立技术合作与资源共享平台
- 核安全示范中心:2016年在北京建成亚太地区首个核安全示范中心,为30余国培训4000余名专业人员。
- 技术输出项目:向巴基斯坦、阿根廷等国出口“华龙一号”核电技术,同步配套安全管理系统。
- 数据共享网络:与IAEA共建核材料数据库,实时监控高浓铀、钚等敏感物项流向。
三、推动跨境应急与风险防控
- 联合演练机制: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邻国定期开展核事故应急联合演习,覆盖边境地区20余个监测站点。
- 法规标准互认:与法国、英国签订《核安全监管合作备忘录》,实现设备认证与人员资质双向认可。
- 非法贩运打击:2021年牵头东南亚国家实施“辐射探测门”计划,在12个海关口岸部署探测设备。
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
通过南南合作框架,中国近五年开展以下行动:
- 向非洲联盟捐赠价值800万美元的核检测设备
- 为中东国家设计模块化小型反应堆安全方案
- 举办56期国际培训班,覆盖核应急、放射性废物处理等领域
注:本文所述措施均基于中国生态环境部、国家原子能机构及IAEA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