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三八大案是一起震惊全国的重大刑事案件,主犯孙德林及其团伙的犯罪手段与组织特点究竟有哪些呢?
犯罪手段
- 精心策划:孙德林团伙在作案前会进行详细的踩点和谋划。他们会对目标地点的周边环境、人员流动、安保情况等进行长时间的观察和分析,制定出周密的作案计划。例如在抢劫银行运钞车时,会提前了解运钞车的行驶路线、停靠时间、护卫人员配置等信息,选择最佳的作案时机和地点。
- 暴力凶残: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该团伙毫不留情地使用暴力手段。他们携带枪支、刀具等凶器,一旦遇到抵抗或阻碍,就会毫不犹豫地开枪射击或持刀伤人,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在多起抢劫案中,都有无辜群众和安保人员被他们杀害或打伤。
- 伪装隐蔽:为了逃避警方的追捕和群众的注意,孙德林团伙会进行伪装。他们会穿着与周围环境相符的服装,使用假车牌、假证件等,以混淆视听。在作案时,还会使用面罩、头套等物品遮住面部,增加自身的隐蔽性。
组织特点
- 分工明确:团伙内部成员有着明确的分工。有人负责策划和指挥,有人负责踩点和情报收集,有人负责实施抢劫,还有人负责接应和转移赃物。这种分工协作的方式使得他们的犯罪活动更加高效和有序。
- 成员固定:该团伙的成员相对固定,彼此之间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他们相互信任、配合默契,在犯罪过程中能够形成强大的合力。而且,成员之间通过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得团伙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 反侦察能力强:孙德林团伙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和能力。他们在作案后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销毁证据、掩盖行踪。例如,会清理作案现场,更换作案工具,改变逃跑路线等,给警方的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