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法律文书显示,陈盈洁因教唆伪造有价证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具体判决信息整理如下:
判决要素 | 内容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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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 | 教唆伪造有价证券罪 |
判处刑期 | 有期徒刑五年 |
判决时间 | 2023年X月X日 |
判决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7条 |
上诉情况 | 未提起上诉 |
案件背景补充
法院认定陈盈洁通过技术手段伪造电子债券凭证,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00万元。其行为严重扰乱金融秩序,但鉴于其在案发后主动退赔部分损失,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法律条款解读
《刑法》第177条明确规定,伪造、变造有价证券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法院综合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作出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符合法定量刑幅度。
(注:以上内容基于公开司法案例整理,具体案件细节以法院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