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方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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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 行政区划数据需参考民政部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划代码》及塔城地区政府公开的行政区划图。
- 兵团团场数据需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第九师公开资料,结合《兵团团场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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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层级
- 地级行政区:塔城地区行政中心为塔城市。
- 县级行政区:包括额敏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乌苏市(代管)、沙湾县(部分区域)。
- 乡镇级行政区:标注各乡镇驻地名称及边界线(如塔城市阿西尔达斡尔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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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兵团团场分布
- 第十师:
- 182团(托里县境内)、183团(裕民县境内)、184团(和布克赛尔县境内)。
- 185团(额敏县境内)、186团(塔城市境内)。
- 第九师:
- 161团(沙湾县境内)、162团(乌苏市境内)。
- 第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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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标注规范
- 颜色区分:行政区域用浅蓝色底色,兵团团场用浅绿色底色。
- 符号标识:行政中心标注五角星,团场标注“★”符号。
- 注记层级:地级市名称用12号黑体,县级行政区用10号楷体,团场名称用8号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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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区域说明
- 兵地交叉区域:如额敏县与185团部分区域重叠,需用虚线标注双重归属。
- 边境线标注:塔城地区与哈萨克斯坦接壤的边境线需用红色实线标出,并注明界碑编号。
示例表格:塔城地区主要行政区与兵团团场对照
行政区名称 | 所属层级 | 兵团团场名称 | 所属师 | 地理位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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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 | 地级市 | 186团 | 第十师 | 塔城地区中部 |
额敏县 | 县级 | 185团 | 第十师 | 塔城地区东南部 |
裕民县 | 县级 | 183团 | 第十师 | 塔城地区西南部 |
和布克赛尔县 | 县级 | 184团 | 第十师 | 塔城地区西部 |
沙湾县(部分) | 县级 | 161团 | 第九师 | 塔城地区东南部 |
注意事项
- 兵团团场与地方行政区存在“政企合一”管理模式,需在图例中说明其双重属性。
- 标注时需遵循《地图管理条例》,避免涉及敏感地理信息(如军事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