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制度的双重设计
举措类型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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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人制 | 将国民分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等,明确蒙古人特权,但允许汉人通过科举入仕。 |
汉官任用机制 | 设立中书省、枢密院等汉式机构,重用刘秉忠、郭守敬等汉族士大夫参与政务。 |
二、行政体系的混合架构
- 行省制度创新
将全国划分为10个行省,由蒙古人担任达鲁花赤(监临官),汉人担任平章政事(行政官),形成权力制衡。 - 地方治理分层
在汉地保留路、府、州、县体系,蒙古地区沿用千户制,兼容不同民族传统管理模式。
三、文化与宗教的包容政策
- 多元信仰支持
尊藏传佛教为国教,同时保护儒家祭祀与孔庙,允许道教、伊斯兰教自由传播。 - 文化符号整合
推行八思巴文作为官方文字,但默许汉族士人继续使用汉字著书立说。
四、经济利益的平衡手段
- 赋税差异化
蒙古人免纳丁税,汉人按户征收,但降低北方汉地税率以安抚民心。 - 土地政策调整
承认南宋旧地主权益,禁止蒙古贵族大规模圈占农田,避免激化矛盾。
五、军事控制与怀柔并用
- 军队分编制度
蒙古军驻守要地,汉军负责地方治安,探马赤军(混合民族部队)执行边疆防务。 - 法律特权限制
蒙古人犯罪由大宗正府审理,汉人归刑部管辖,但对汉人官员重大案件允许“奏议宽宥”。
(注:表格与分点内容可依据阅读场景调整呈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