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政时期约法》于1931年由国民政府颁布,确立国民党主导的过渡性政治框架,规范政府职权与民众权利义务。
颁布时间
1931年6月1日
主要内容
类别 | 具体内容 |
---|---|
政治体制 | 确立国民党为执政党,以党治国;国民政府行使行政、立法、司法等权力。 |
政府架构 | 实行五院制(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分工协作。 |
人民权利义务 | 规定公民享有言论、集会等自由,同时强调服从国民党指导及国家法律约束。 |
训政目标 | 明确由国民党“训导”民众行使政权,逐步过渡至宪政阶段。 |
约法性质 | 作为临时宪法文件,效力持续至正式宪法颁布。 |
(注:以上内容基于历史文献整理,符合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