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首位女总统科拉松·阿基诺(1986-1992)通过多项举措终结威权统治,重建宪政框架并保障公民权利。以下为改革的核心方向与具体实践:
一、宪法重构与权力制衡
1987年新宪法制定后,菲律宾政治结构发生根本转变。关键条款通过下表对比呈现:
改革领域 | 马科斯时期(1972-1986) | 阿基诺改革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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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权力 | 无限期连任,可实施戒严令 | 单任6年制,禁止亲属继任 |
立法体系 | 国民议会由总统控制 | 恢复参众两院,独立立法权 |
司法审查 | 最高法院受行政干预 | 确立违宪审查制度 |
地方自治 | 中央集权式管理 | 颁布《地方自治法》 |
二、选举制度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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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选举机制恢复
1987年国会选举中,24个政党参与角逐,选民投票率达89.3%,终结了国民议会14年未改选的历史。此后确立每三年举行地方、国会及总统大选的周期。 -
选举委员会改组
清除马科斯任命官员,引入技术官僚开发电子计票系统,1988年地方选举首次实现48小时内完成结果公示。
三、公民权利保障
- 政治犯特赦:释放马科斯时期关押的523名反对派人士,包括未来总统拉莫斯
- 媒体解禁:废除《媒体统制令》,《每日问讯者报》等独立媒体复刊
- 工会合法化:1987年《劳工法》修订案承认罢工权,工会注册数两年增长217%
四、军队非政治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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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体系调整
将国防部长纳入文官体系,设立总参谋长职务分割军令权,1987年实施将官轮岗制度。 -
军事预算透明化
军费开支占比从1986年的28%降至1992年的15%,削减特别拨款项目23项。
五、反腐机制建设
成立总统廉政委员会,查处前政府官员资产,1986-1989年追缴非法所得超17亿美元。颁布《公职人员行为准则》,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