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赞比亚政府依据《国家安全法》对前总统肯尼思·卡翁达实施拘捕,指控其涉嫌参与未遂政变活动。该法律明确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并赋予司法机关调查与审判权。
相关法律条款与背景
法律名称 | 条款 | 适用内容 |
---|---|---|
《国家安全法》 | 第3条、第5条 | 禁止策划、煽动或参与颠覆国家政权的行动,违者可被刑事起诉 |
《刑法典》修正案 | 第45-48条 | 补充对“叛国罪”“煽动暴力”等罪行的量刑标准 |
事件关联要点
- 指控依据:1997年10月政变事件后,政府援引《国家安全法》第3条,认定卡翁达涉嫌支持政变策划者。
- 司法程序:拘捕后,卡翁达被移交高等法院审理,过程遵循《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与羁押期限。
- 国际反应:部分人权组织质疑程序合法性,但赞比亚政府强调行动完全基于国内法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