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签署入世协议后,需履行国内审批程序、完成法律调整、提交正式文件至WTO秘书处,并等待成员方最终确认。
主要步骤与内容
步骤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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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立法批准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加入WTO相关法律文件,确保国内法与WTO规则一致。 |
提交接受书 | 向WTO秘书处递交《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的批准文件,确认接受所有条款。 |
双边协议落实 | 与个别成员国完成双边市场准入协议的执行,确保贸易承诺生效。 |
总干事确认 | WTO总干事签署文件,确认中国完成全部程序,并通知全体成员方。 |
正式生效 | 自提交接受书30天后,中国成为WTO第143个成员,开始履行多边贸易义务。 |
关键领域调整
- 法律体系完善
- 修订或废止与WTO规则冲突的法律法规,例如《外贸法》《知识产权法》等。
- 建立透明化政策发布机制,确保贸易政策符合非歧视原则。
- 市场准入开放
- 降低关税至承诺水平,取消非关税壁垒(如进口配额)。
- 逐步开放服务业领域(金融、电信、教育等),允许外资进入。
- 机构职能适配
- 设立WTO事务专门机构(如商务部世贸司),负责协调国际规则与国内政策。
- 培训政府和企业人员,提升应对贸易争端的能力。
- 过渡期安排
- 执行15年“非市场经济地位”过渡条款,应对其他成员方的反倾销调查。
- 逐步取消部分行业补贴,完成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