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集、买卖血液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我国《刑法》《献血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等责任体系,具体条款及后果如下:
一、刑事责任(依据《刑法》)
法律条款 | 行为类型 | 刑罚标准 |
---|---|---|
第333条 |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 | 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伤害则按故意伤害罪定罪 |
第334条 |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售不符合标准血液制品 | 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重大危害可处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
二、行政责任
- 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对非法采集、买卖血液的机构或个人,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相关设备及收入。 - 吊销资质
《献血法》明确:医疗机构或采供血机构违规操作,可吊销执业许可证或暂停采血资格。
三、民事赔偿
因非法血液交易导致受血者感染疾病(如艾滋病、肝炎),行为人需承担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可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判决连带责任。
四、特殊情形加重处罚
- 单位犯罪:对涉事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责任人按个人犯罪标准追责。
- 传染病扩散:若行为引发传染病传播,《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可叠加适用,最高可判死刑(如故意传播艾滋病)。
五、行业禁入措施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参与非法采血的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相关企业列入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