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维新的核心目标之一是破除幕府时代的封建制度,通过一系列改革建立中央集权的现代化国家。以下措施直接针对旧有体制:
改革领域 | 具体措施 | 针对的幕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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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体制 | 废除藩国,设立府县;颁布《政体书》确立中央集权 | 幕府分封制、地方割据 |
身份等级 | 废除士农工商身份制度,推行“四民平等” | 封建等级制度 |
军事体系 | 解散武士阶级,实行征兵制,建立近代陆军与海军 | 武士特权、私人武装 |
土地与税收 | 推行“地租改正”,承认土地私有,按地价征税 | 领主土地所有制、年贡制 |
教育制度 | 颁布《学制令》,建立全国统一教育体系,推广义务教育 | 藩校、寺子屋等分散教育模式 |
司法体系 | 制定《明治宪法》和《刑法》《民法》,确立近代法律体系 | 幕府习惯法、领主司法权 |
明治政府通过废除封建领主土地权、消除身份差异、集中军事与行政权力,彻底瓦解了幕府时代的社会结构,为日本近代化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