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胜利一中初中部近年招生政策,油田职工子女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1.户籍与居住证明
- 子女户籍需与监护人(油田职工)在同一户口簿。
- 需提供东营区或胜利油田辖区内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2.监护人工作证明
- 父母至少一方为胜利油田在职职工,需提交油田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及社保证明。
- 若为油田退休职工,需提供退休证及退休前单位证明。
3.学籍与综合素质
- 小学应届毕业生需持有东营区学籍,或油田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小学学籍。
- 综合素质评价需达到B级(含)以上,无重大违纪记录。
4.报名材料清单
材料类型 | 具体要求 |
---|---|
户口簿 | 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
身份证 | 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工作证明 | 油田单位盖章的在职/退休证明 |
学籍证明 | 小学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卡 |
居住证明 | 房产证或租房合同(需社区盖章) |
5.其他注意事项
- 招生范围优先录取油田职工子女,但需结合学校学位情况动态调整。
- 若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需额外提交居住地社区证明。
注:具体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直接咨询胜利一中招生办公室(电话:0546-XXXXXXX)或登录东营市教育局官网查询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