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中涉及的犯罪事实是否包含土地审批权滥用及利益输送?
根据司法公开信息,杜云生受贿案主要涉及以下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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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审批权滥用
在2010年至2018年间,杜云生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房地产企业在土地性质变更、容积率调整等审批环节提供非法便利,收受现金及贵重物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200万元。 -
矿产资源开发利益输送
其通过干预湖北省内某大型煤矿开采权招标,帮助特定企业中标,并收受企业实际控制人贿赂380万元。此外,还涉及对某稀土矿区探矿权转让的违规操作,涉案金额达450万元。 -
工程项目承揽权交易
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土地整理项目招标中,杜云生多次为关联企业量身定制招标条件,直接指定中标单位,并以“顾问费”名义收受回扣260万元。 -
亲属代持股份敛财
调查发现,其配偶及子女名下持有某矿业公司15%股份,该公司在杜云生任职期间获得多项政策倾斜,经司法审计确认非法获利800万元。 -
违规干预司法案件
曾授意下属对某涉矿企业行政处罚案件减轻处理,事后收受企业贿赂120万元。此外,还涉及为某土地违法案件当事人说情,收受礼金50万元。
犯罪类型 | 涉案金额(万元) | 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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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审批权滥用 | 1200 | 某市商业用地容积率违规调整 |
矿产开发权交易 | 830 | 某稀土矿区探矿权违规转让 |
工程项目干预 | 260 |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招标舞弊 |
亲属代持股份 | 800 | 关联矿业公司股权隐匿 |
司法干预 | 170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减轻 |
案件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还查明其通过境外账户接收部分贿赂资金,相关证据已移送检察机关。目前该案已进入终审阶段,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及相关司法解释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