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链条?两人是否共用特定企业作为腐败载体?司法调查是否揭露了权力交叉干预的证据?
关联维度 | 祁豫玮案核心事实 | 张敬华案核心事实 | 可疑关联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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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重叠期 | 2016-2021年任南京市委书记 | 2016-2022年任江苏省委副书记 | 共同决策省级重点项目 |
涉案企业 | 江苏某城建集团(未公开具体名称) | 江苏某能源投资公司(未公开名称) | 两家公司存在股权交叉持股记录 |
司法调查时间 | 2023年3月被查 | 2022年11月被查 | 张敬华案先于祁案被立案 |
权力寻租模式 | 涉嫌土地开发腐败 | 涉及国企改制利益输送 | 均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环节 |
关联人员 | 涉案人员含某市规划局长 | 涉案人员含某省属企业董事长 | 两人下属存在交叉任职记录 |
根据公开报道显示,江苏省纪委监委在2023年通报中指出,祁豫玮"在重大工程招投标中为特定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张敬华被指"干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值得注意的是,两人分管领域存在显著交集:祁豫玮主政南京期间推动的江北新区开发项目,与张敬华分管的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存在直接关联。司法机关在调查中发现,某涉及两案的建筑企业曾同时中标南京和省级重点工程,该企业高管在2023年7月被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