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互通机制对比
合作项目 | 启动时间 | 合作对象 | 数据互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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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通 | 2014年11月 | 上海-香港交易所 | 交易订单传递(非实时) |
深港通 | 2016年12月 | 深圳-香港交易所 | 交易结算信息(T+1) |
债券通 | 2017年7月 | 内地-香港 | 债券交易数据(部分实时) |
沪伦通 | 2019年6月 | 上海-伦敦交易所 | 存托凭证信息(延时披露) |
新联网系统 | 2023年10月 | 未公开披露 | 交易指令与清算(即时反馈) |
关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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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性界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技术白皮书定义,实时互通指数据交换延迟低于1秒。此前跨境合作项目中,仅债券通的报价数据符合该标准,但交易清算仍存在时差。 -
系统对接层级
此次联网涉及中央结算系统与境外托管机构的直连架构,不同于以往通过香港的间接通道。上交所技术公司公告显示,新系统实现逐笔交易核验功能。 -
监管差异处理
在信息披露规则方面,系统嵌入了动态合规校验模块,可同步处理境内《证券法》与境外欧盟MiFIDII等法规的数据披露冲突。 -
应用场景拓展
实时数据覆盖范围包含三大领域:- 跨境交易指令状态追踪
- 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同步披露
- 异常交易监测指标共享
(注:具体合作机构名单及技术参数以监管部门公示信息为准)